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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2022年度部门招生工作考核办法_责任单位:招生外_
时间:2022-04-29 责任编辑:沈国钧审核人:沈国钧 浏览次数:

 

 

2022年度部门目标责任制招生工作考核办法

 

一、职能部门(含行政、后勤、教辅部门)招生工作考核办法:

服务及参与招生情况。

赋分办法:总分=部门服务招生情况(60%+部门教职工个人招高职新生总人数/部门教职工总人数(40%);

 

二、公共课部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中职部招生工作考核办法:

服务及参与招生情况。

赋分办法:总分=部门服务招生情况(60%+部门教职工个人招高职新生总人数/部门教职工总人数(40%);

 

三、二级学院招生工作考核办法:

招生完成情况。

赋分办法:总分=二级学院责任招生区域高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(100%),按完成率同等赋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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