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年会

關于申報促進校企協同創新科技特派員的通知

發布者:科技處發布時間:2021-12-02浏覽次數:491

各位老師:

按照《金年会促進校企協同創新科技特派員管理辦法(暫行)》(蘇健職[2021]76号)要求,學院即日起開展第一批科技特派員申報工作,具體通知如下:

一、主要職責

以學院為項目依托單位,與地方企業、事業單位聯合開展産學研合作,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,并反哺教學。

二、申報條件與時限

(一)申報條件

1.申報人員應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,原則上應具有博士學位,且能夠每年完成不少于1/3的教學工作量;

2.申報人員須對合作單位有深入的了解,沒有企業工作或實踐經曆的科技特派員需在合作單位鍛煉2~3個月,在企業工作過的科技特派員需在合作單位鍛煉1個月,有明确的合作項目與工作計劃後方可提交申請;

3.有明确可考核的成果指标。

(二)時限

1~3年,按照具體的合作情況确定。

(三)其它要求,請詳見蘇健職[2021]76号文件。

三、提交材料要求

有意向的老師,請認真填寫《金年会促進校企協同創新科技特派員申請書》(見OA通知),特别是申請書中的合作拟産生的成果,需要具體且量化。填好的申請書紙質稿一式三份,于1220日交至科技處夏玲雅老師處,電子稿發夏老師企業郵箱。如有問題可以直接咨詢科技處徐金河老師,電話:53940891

科技處

2021122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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